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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有时候,道德、亲情,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

上海男子全款买房救济弟弟,弟弟车祸身亡后,侄女起诉争夺房产。近日,法院判处双方各得50%房产。不少人认为侄女是无理取闹,法院判决是和稀泥。在评判此事之前,首先要梳理一下时间线,理清事实,有助于理性看待问题。

1968年,张生与妻子结婚。1969年,两人生下女儿小兰。1970年,张生与妻子离婚,小兰归妻子抚养。1980年,张生的哥哥张果看弟弟贫穷,掏了400元钱买了两间知青居住的平房给弟弟住。1991年,房屋被登记在张生名下。2003年,张生出车祸,张生的哥哥曾找到侄女小兰,但小兰态度不积极。张果为弟弟操办了丧葬事宜,并为其购买墓地安葬。2021年,小兰提起诉讼,判令房屋归自己所有,并要求伯父一家立即搬离该房屋。

这就是说,小兰在父亲2003年去世的时候,并没有索要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产,而是在父亲去世18年后才提起诉讼。这么多年时间,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是否是原来并不怎么起眼的房子经过这些年的上涨而让某些人动了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登记在弟弟张生名下。当时的兄弟俩可能想的是亲兄弟,放在谁的名下并不重要,大家都没想到张生后来会出意外,更没想到小兰会在几十年后出来争房产。相

小兰虽然未对父亲生前尽孝,但父亲死后的财产,她是第一继承人,她来主张父亲的遗产,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她对父亲生前不管不顾,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也没有为父亲处理后事,这与社会道德是相违背的。考虑到张果在生前照顾弟弟,死后为其办理后事,法院判决两家各继承50%,兼顾了法理人情。

法院的判决虽然没问题,但不代表小兰的做法没问题。她在父亲死后18年来争房产,虽然合法,但却不道德。人心不能被利益绑架,不能为了金钱,丢了道德,丢了亲情。她虽然赢了官司,却输了道义,难免被人议论。活得堂堂正正,远比丢掉脸面扒拉几个铜板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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